关于做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7届毕业班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13浏览次数:102

惠院继教【20166

各教学系(部):

为了做好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7届毕业班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时间:2015级函授、业余教育本、专科毕业时间为20177

2.思想工作: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评优工作:根据学生手册《惠州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评选“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并将填写好的审批表(继续教育学院网页可下载)于 2017330日前上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

4.成绩管理:合理安排好成绩校对、专科毕业实习、本科论文撰写和课程补考等相关工作。各系(部)必须于2017310日前20172015级毕业班的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录入电脑。

5.学费缴交:做好学费缴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2017330日前未交清学费的学生,将不予办理毕业证书。请尽快通知学生及时缴交学费,以免延误发证。

6.学籍材料:包括学籍表、加盖教学单位公章的成绩总表。

1)检查学籍表上的资料、相片是否齐全,按顺序整理归类;

2)加盖公章的学生成绩总表两份,一份贴在毕业生登记表中,一份附在学籍表后(预计在20171015日完成学籍档案的归档工作)。

7.毕业生档案:要求学生认真完成《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登记表上必须有班主任评语及教学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毕业生档案对毕业生今后的录用、提职、提薪等都有很大关系,各系(部)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应包括: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表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总表,以及毕业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有关奖惩材料毕业生档案原则上要求与毕业证书同时发放,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档案可推迟,与学位证书同时发放。有关学位授予情况要填写在《毕业生登记表》内,还要加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印章。

毕业生档案袋由各系(部)加盖封口公章,交由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签名领取后转交其任职单位。

8.学生毕业资格审定:各系(部)在报送学生毕业有关材料前,必须严格审定学生毕业资格,符合如下条件者方具备毕业资格:

1)经“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正式录取,专升本学生的专科学历应为教育部认可;

2)按规定注册、缴费;

3)符合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要求,毕业鉴定合格;

4)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

 

注:

1.毕业证书由继续教育学院用计算机打印。

2.毕业证书编号:毕业证书编号由继续教育学院按广东省教育厅要求统一编排;

3.未拍摄毕业相片的学生不能办理毕业证书;已拍摄毕业相片的学生须上学信网核对本人相片及相关信息,并予确认。

4.毕业生登记表盖章时间为毕业证书办好后,签章具体日期由继续教育学院与校长办公室商定后通知各系(部)。

  

                                              继续教育学院                                     

                                 201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