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学院2016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的评选通知

发布者:叶剑毫发布时间:2017-12-12浏览次数:211

惠院继教【201714

关于惠州学院2016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的评选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校外教学点:

为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继续教育学院决定开展“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的评选活动,对在班级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学习成绩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现根据《惠州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将2018届毕业生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能完成本职工作;

2.认真履行学生干部工作职责,表现突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3.能出色地完成班主任、科任教师和继续教育学院、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交给的各项工作;

4.能主动了解学生学习和思想情况,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5.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成绩达70分以上,无补考成绩。

(二)优秀学生评选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能完成本职工作;

2.遵守函授规章制度、面授纪律,不无故旷课,在工作中能坚持自学,依时完成各门课程的作业,积极配合班干部、班主任开展教学管理工作;

3.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成绩达75分以上,无补考成绩。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由教学单位负责上报;

2.班级人数少于十五人(不含十五人)的班级,不参与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2人,优秀学生比例约为班级总人数的5%

3.“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称号同一位学生不能重复评选。

三、评选时间

2018330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评选材料送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申旭红老师(继续教育学院304)。

 

惠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