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些社会机构冒用“惠州学院”名义进行招生宣传的声明

发布者:叶剑毫发布时间:2018-04-20浏览次数:772

    近期,一些社会机构冒用“惠州学院”名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误导学生报名报读。为维护学校声誉,保障广大考生的利益,特声明如下:

    1.惠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惠州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唯一招生与管理单位。

    2.社会机构与我院合作办学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我院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详见学院网页公布的《惠州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一览表》。

3.我院按照教育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规范办学,严格组织教学环节,注重教学质量。请不要轻信任何社会机构关于“包毕业”、“不用考试”、“拿证零障碍”、“考试有答案”、“一年取证”等不实宣传及承诺。

4.我院各项教育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均经广东省物价局备案,具体详见学院网页招生简章内容。

5.有关惠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事项请咨询我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752-2529810 、2529872、2529161

   学院网页:http://dlc.h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