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课程免修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0-07-15浏览次数:55

根据《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课程免修的有关规定精神,针对我院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学习的特点,特制定课程免修实施细则:

一、学生通过自学等途径参加国家或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单科合格证的课程(具有五年内有效的成绩单原件),原已修专业课程与现修专业课程层次相同、科目相同且学时相当的,可申请该门课程的免修。

二、持有大学英语(三级及以上)或公共英语(二级及以上)考试等级证书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申请免修专科阶段的英语课程。

三、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及以上的学生,可申请免修专科阶段的《计算机应用》课程。

四、专科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已经学过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申请免修课程累计不得超过该专业教学计划全部课程的四分之一,专业课一般不能申请免修。

五、现在我院读本科(专升本)的学生,不得以其在专科阶段学过的课程,申请免修本科阶段学习的课程。

六、经批准免修课程成绩按“免修”记载,不计入所学课程平均分,不减免学费。

七、申请免修的时间及程序:

1、学生本人持有效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填写免修申请表,经各系教务员查验原件后并加注意见,交成人教育处教学办办理。

2、免修申请应在每个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提出,经批准免修的课程,学生不需跟班学习和参加考试。

八、本细则于201091日起施行,由成人教育处解释。凡与本《细则》不符的规定,即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