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院继教【2017】8号
关于做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9届(2017级)
学生毕业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级学生毕业相片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本部毕业相片采集工作安排
1、校本部毕业相片采集工作定于2017年11月5日(星期日)下午,在惠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三楼多媒体课室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
2、按《广东省2004届毕业生相片采集实施办法》(粤教高[2003]112号)规定,毕业相片采集制作费用为15元,由学生在采集当天到现场交纳。学生须备好零钱,现场不设找赎。
二、校外教学点设点组织毕业相片采集工作安排
1、为了保证相片采集、制作的准确性,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提供2017级毕业相片采集所需的在校生数据库给各教学点。
2、教学点在与新华社广东相片采集中心确定拍摄时间、地点后,须上交毕业生图像采集的工作计划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进行报备。
3、教学点采集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广东省2004届毕业生相片采集实施办法》(粤教高[2003]112号)的规定(15元/每生)执行,不得另立项目收费。
4、教学点应收齐毕业相片(纸质),并通知学生本人核对相片信息,确认无误后,将毕业相片按专业、班级、学号整理好上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
三、拍摄要求
1、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图像采集时,学生须穿深色有领正装,不穿与肤色相近的颜色及与背景相近的蓝色上衣;头发不遮挡眉毛及耳朵,不戴镜片反光较重的眼镜;不得穿毛领、吊带服装,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饰品。
2、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拍摄时要通过读卡机刷身份证获取身份信息)进行拍摄。
四、核对相片信息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点通知学生本人于2018年3月下旬登录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对毕业相片信息,此核对关联学生毕业后是否可查询到本人的电子学历信息。
学生须认真比对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有异常,请提交更正申请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继续教育学院304)进行更正。
五、补拍须知
错过拍摄时间的学生可在2018年4月30日前到新华社广东相片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新华社广东相片采集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府前路位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300米,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联系电话:020-83398378。
个别学生如不方便去新华社补拍,也可登录http://www.xinhuacu.com(大学生图片信息采集网) 进行网络采集。
联系人:申旭红 联系电话:0752-2529223
附件:惠州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7级学生毕业相片采集人数分布及时间安排
惠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