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班主任工作规定

2017年10月31日浏览次数:334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严格学生学习和生活管理,实现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班主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班主任是学生班级集体的教育者和组织者,是学生思想上的引路人,学习上的导师,生活上的知心朋友。

第三条班主任在继续教育学院领导下,按照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和各教学单位管理人员。

  

第二章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听从领导安排,及时完成继续教育学院布置的任务。

第六条热爱继续教育工作,热爱学生,谦虚谨慎,具有服务意识。

第七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作风正派,善于做思想工作,善于分析和调查研究。

第三章班主任的职责

第八条制订计划、加强汇报、总结工作

每学期要根据继续教育学院的工作重点、工作计划,结合班级实际、学生特点,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

按照继续教育学院或教学单位的安排,对所管班级的人数、联系方式、所属教学点等相关信息作全面掌握。

定期向继续教育部门书面汇报工作情况,经常与其他任课老师及教学点负责人交换意见,共同商讨指导学生学习、社会实践活动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负责与二级学院或教学点对接,监督二级学院或教学点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落实上课。

协助教务员催收所管班级的教务管理相关资料。

协助综合办催缴所管班级的学费。对欠费的学生进行跟进了解,耐心解答相关政策。

负责所管班级在报到注册、毕业摄像、毕业证书发放、学位申请等大型项目中的协调工作。

按学校要求定期召开班会,对班级工作做出小结,及时表彰先进,指出不足。学期结束时对班级工作做出全面总结。班会可以采用现场召开,网络召开等多种形式。

第九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负责全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和途径,组织学生政治学习,培养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形势及时对学生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树立学生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爱护公共财物、讲文明、讲礼貌、热爱劳动等观念,树立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风尚,把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到班级的各项工作中。

针对学生的思想情况,采用形式多样的教育方法,经常与学生谈心,交流思想感情,给学生以正确的指导。

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本班学生对学校、继续教育部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选拔培养学生干部,加强班集体建设

组建班委会,名单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

关心班委工作,指导班委开展活动,引导学生干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培养学生干部的独立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

第十一条班主任由继续教育学院与所在各教学单位共同管理和考核。

第十二条继续教育学院相关部门听取各班主任工作汇报,根据班主任的表现及所带班级的学生表现情况,每个学期由其对班主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并作出评定。

第十三条继续教育学院和各教学单位对完成班主任工作的管理人员发放班主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