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行院长负责制
二、为保证院务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设置院务会作为学院的议事机构。
三、院务会是本院决策行政的核心。成员由院领导班子、支部委员、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院务扩大会议可由院长临时指定参加人员。
四、议事原则
1、全局的原则。院务会议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精神,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学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委的权威。
2、实事求是的原则。院务会班子议事要讲实话、讲真话。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开展经常性调研,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路子。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院务会班子议事要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在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先充分酝酿,坚持班子成员人人平等,让每个人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4、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属院务会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院务会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每位成员对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根据集体决定独立负责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并要关心全局工作,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院务会会议,分管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理,边处理边报告,或在事后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5、院务会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会议,对重大问题应实行表决制。表决时需要超过应到会院务会成员的半数同意才能通过
五、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学校党政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学校党政的决议决定,并根据本院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商讨制度建设,包括制度的完善健全、修改和废除。
3、研究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4、研究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和向上级有关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
5、本院员工的年度考评、奖惩事项。
6、研究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问题。
7、讨论学院经费使用事项
8、其它需要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
六、议事规则
1、院务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本周的主要工作。特殊情况下,可推迟至两周召开一次。每月召开一次全院大会,总结本月工作。
2、院务会成员直接对院长负责,自觉维护领导的权威。
3、院务会代表全院员工的共同意见,凡事关全局的大事,一般由院务会研究决定。各成员有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的权利。在对事务作出决定前,各成员应充分酝酿,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以求在会上达成正确的意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意见无法集中时,院长有最后决策权。
七、议事纪律
1、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因在工作中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决定的,可以向分管领导或院长提出建议。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应坚决执行原有的决定,在言论上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
2、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条例,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任何人都不得向外泄露。
3、对应及时向下属通报的会议内容和决策事项,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或由分管领导向下属工作人员传达、部署,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