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本部门党建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学校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归口管理全校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工作。
3、按规定申报学校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专业,拟订年度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负责组织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录取工作。
4、负责学校成人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教学过程管理、学历证书(证明)发放工作。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以及各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负责检查和评估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作好各项考务工作,加强各专业教材的管理和建设,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各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5、开展面向各类社会成员的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岗位培训、认证考试等非学历教育 。
6、根据省自考办的要求,开展做好相沟通办学和独立办班的宣传、招生等相关专业的自考助学活动,会同服装学院,做好自学考试的命题、阅卷、实践考核、试卷质量评估、毕业会审等工作,开展相关专业的自考助学活动,审核、授予本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
7、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运用网络、多媒体课件等手段进行教学、管理和服务,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和教育信息化进程。
8、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的教学科研活动,探索继续教育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9、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经费管理、考勤、计划生育、安全维稳及信息管理等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