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3年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士学位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时间为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后一年内有效。超过申请期限者,一律不补授学位。
3、通过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4、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实验)的考试和考核,符合本科段毕业条件各项要求,经省考办审核批准本科毕业,领取了由惠州学院副署的本科毕业证书。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或考试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并且通过论文答辩。
二、学士学位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1、凡符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并与其它相关申报材料于2023年3月30日之前报送我校服装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及学位证书所用的像片均是相同的大一寸蓝底彩照。(具体所交材料请看《学士学位申请表》里面的说明。)
2、2023年4月学校自考办协同学位办对服装学院报送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册及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和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3、联系电话:杨老师(服装学院)0752-2529792 叶老师(继续教育学院):13421655575
邮寄地址: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叶老师:13421655575(只接受顺丰快递)
4、附件:自考学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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