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惠州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谢丹慧等4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0浏览次数: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文件精神和《惠州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我校决定:

对谢丹慧等4名学生提出的退学申请予以批准,作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对公示对象的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6日

受理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752-2529223

电子邮箱:jjjwb2024@hzu.edu.cn

 

附件:惠州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申请退学学生名单.doc



     惠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10日